苗木高度、冠徑、胸徑、地徑、土球直徑
1、實生苗——又稱直生苗、播種苗,系用種子播種繁殖直接培育而成的苗木。
2、移植苗——指經過移栽(到異地)后培育而成的苗木。
3、苗木高度——指苗木苗木露出地表的根莖部至樹冠頂部之間的垂直距離,常以“H”表示(計量單位為cm,下同)。
4、冠徑——又稱蓬徑,指苗木冠叢**幅度之間的直徑,常以“P”表示。
5、胸徑——指離地面1.2m處的樹桿直徑,常以“Φ”表示。
6、地徑——指離地面0.3m處的樹桿直徑,常以“d”表示。
7、土球直徑——又稱泥球徑,指苗木移植時根部所帶泥球的直徑,常以“D”表示。喬木的土球直徑按胸徑的8倍計算,當按胸徑計有困難時按地徑的7倍計算;灌木或亞喬木(如叢生狀的桂花等)的土球直徑按其冠徑的1/3計算。
8、苗木長度——指部分植物(如鋪地柏、常青藤等)在自然狀態下根莖部至枝梢的實際長度,常以“L”表示。
9、全冠苗——指達到三級分枝且冠徑達到其胸徑的15倍及以上的喬木(特殊喬木除外)。
10、非全冠苗——指達不到三級分枝或冠徑達不到其胸徑的15倍的喬木(特殊喬木除外)。
11、苗齡——指苗木繁殖、培育的年數,通常以“一年生”、“二年生”表示。
12、大樹——指胸徑在15cm以上的常綠喬木和胸徑在20cm以上的落葉喬木。
13、行道樹——沿道路旁種植的喬木,具有遮蔭、防塵、護路、減弱噪聲和美化環境等作用。行道樹的枝下高應達到2.8m及以上。
14、反季節種植——根據苗木的種類、品種在不適宜其種植的季節里種植,視作反季節種植。苗木起掘、種植時間應該在適宜種植季節里進行,若因工程特殊原因要求在反季節種植的,工程計價時應考慮反季節種植的人工、材料、機械及養護等技術措施費用。橋木分常綠和落葉,落葉一般以胸徑表述規格,常綠一般以高度表述規格
一般有胸徑的喬木,土球規格按胸徑的8-10倍考慮
或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CJJ/ T82-99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中喬木與土球的關系
樹高150cm,土球直徑40-50cm
樹高150-250cm,土球直徑70-80cm
樹高250-400cm,土球直徑80-100cm
樹高400cm以上,土球直徑140cm
灌木蓬徑30-40mm,土球20cm;蓬徑50-70mm,土球30-35cm; 蓬徑80-100mm,土球40cm;蓬徑110-130mm,土球50cm以此類推,松柏類按喬木。